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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主题班会内容(2022-2023上)第3期(总第33期)

作者:时间:2022-10-26点击数: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一、主题班会内容

晚点名各班做好晚点名主题班会记录本,上面记录每一周班主任晚点名情况和主题班会讲解情况,记录完毕后,请各班班主任、班长和团长书返校后手写签字确认,返校后将会每个月收一次进行检查,请各班班主任高度重视,谢谢!

(一)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

同学们坚持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坚持完成“今日校园”每日打卡工作,如实填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公共区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疫措施。所有学生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不在网络上发布和传播疫情谣言和不良言论,每天排查学生黄码红码人数、集中隔离人数、近七天到过中高风险区人数、居家隔离人数、居家健康检测人数、社区管控人数,并在每天中午十二点前填写材化学部学生每日健康情况统计在线表格。请班主任老师和各班同学仔细阅读《宜宾学院2022年秋期学生返(来)校工作方案》,注意其中的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就不允许返校。

(二)医保事项

2022年10月10号下午六点前收大学生参保登记表,10月20号下午六点前收《自愿放弃在校参保承诺书》。承诺书收纸质材料,只要没有在学校购买医保的都要收取承诺书。学生暂时不自行购买医保,等后面学校会通知统一购买,已经自行购买了的,提交承诺书。

(三)国庆放假通知

请班主任老师和各班同学仔细阅读《2022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在校生做好防火防电等安全工作,学生非必要不出宜不出校,学生填写《宜宾学院学生外出情况报备表》,报所在学部(院)辅导员、书记或院长签批同意后方可出宜,出宜情况由学部(院)汇总后交防控办备案。

(四)评优评奖和资助事宜

各班请注意,关于评选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已挂网,现对以上三个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安排如下:

1.国家奖学金评定

(1)参评对象:已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2)名额分配:2名(一个班至多可推荐2位同学参评)

(3)评选条件:基本条件(①获得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两次;②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排名位于评选范围前10%(含))+加分条件(参考《材化学部材化学部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4)提交材料:①拟报名表、②审批表(具体格式参照《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③加分表(并根据加分表内容按顺序附上支撑材料)

(5)上报时间:10月6日22点前将材料发送到学权部何蒙婧QQ:2664288524(其中报名表于5号上交)

注意事项:有处分及挂科的学生不得参评!!国奖和国励不得同时参评!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1)参评对象:已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2)名额分配:详见分配表

(3)评选条件:基本条件①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②获得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两次,其中至少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③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排名超出前10%(含),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21—2022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4)评选程序:符合条件学生向班级提交申请和支撑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开会评定→确定名单→公示→上报学部;

(5)提交材料:①拟报名表(各班根据学生情况做好排序)、②申请表、③各班评选最终名单(附上支撑材料)、④评议会现场照片或线上会议截图。

(6)上报时间:10月8日22点以前将材料发送到学前部沈长江邮箱:691576176@qq.com或者qq:691576176。

注意事项:有处分及挂科的学生不得参评!!国奖和国助不可同时参评!

3.国家助学金评定

(1)参评对象:2022-2023年度已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公示文件为准)

(2)名额分配:详见分配表

(3)评选程序:班级评议小组开会评定→确定名单→公示→上报学部

(4)评定要求:①特殊困难群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详见《关于评选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②助学金分三个档次:一档21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4500元/人年,特困可评一二三档,困难可评一二档,一般可评一档

(5)提交材料:②申请表、②班级评定名单汇总表、③评议会现场照片或线上会议截图。

(6)上报时间:10月8日12点以前将材料发送到学前部陈超邮箱:3301657659@qq.com

注意:处分期间学生取消资助资格!

二、通报批评

三、团组织生活通报(无)

四、活动回顾

五、其他

 

 

抄报:学部领导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印发: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各班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团总支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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