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川学位〔2015〕3 号)文件精神,经二级学院申报,由省学位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专家自主评审,宜宾学院副院长王如渊、宜宾学院学科建设与科技处处长杨强、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副部长(负责工作)尹国亮、副部长朱登磊于2021年4月14日接待一批专家学者对宜宾学院2017年获批并首次招生的“材料化学”专业增列学士学位授权进行评审。
2021年4月14日,由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中国金属学会废钢铁分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温良英、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博士、教授徐慧远、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谢斌、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罗宏、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李新跃五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了评审,专家组首先考察了实验室设备、实训基地和教学条件,在硕勋楼十楼会议室听取了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材料化学专业教研室主任眭剑教授的专业建设汇报,并审查学位评审相关资料。
评审专家组认为:
1、宜宾学院材料化学专业建设思路清晰,专业设置符合川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方案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专业师资队伍配置合理,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突出。专业实验室、文献图书资源和实践实习基地等教学条件满足专业教学要求。
3、教学过程及管理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执行情况良好。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
4、学生发展良好,综合素质强,研究生报考率和录取率较高。
最后,专家组通过考察和论证,进行综合评价,一致同意宜宾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材料化学专业达到学士学位授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