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院实验室管理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党委书记、学院院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实验室工作处级领导
成员: 学院其余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党委书记、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其余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政办负责人、实验与创新中心负责人、教学办负责人、科研办负责人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的职责
1. 制定实验室安全总体方针和政策,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与组织的整体目标一致。
2. 分配安全工作所需的资源,确保实验室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3. 监督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确保安全政策的执行和安全目标的实现。
4. 定期评估实验室安全状况,提出改善措施。
5. 促进实验室安全文化的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职责
1. 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安全政策和程序: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制定实验室的安全政策和程序,并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会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实验室内的设施、设备和操作符合安全标准。
3. 培训和教育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负责为实验室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实验室内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负责对实验室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
5. 维护和更新安全设备: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负责确保实验室内的安全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实验室安全工作目标
1. 建立和维护一个安全的实验室工作环境。
2. 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降低实验室事故的发生率。
4. 保障实验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六、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每月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对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如实记录,督促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限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