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下属各级单位和实验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安全与卫生工作的逐级责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下属安全责任承担体系分三级:
第一级 学部:
负责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安全制度的建立;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监督机制的建立;实验室安全的总体监管;实验室安全责任的落实;本科生、研究生和新进教师在学部层面的安全教育。
第二级 实验中心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人:
具体职责如下:
1)本科教学实验室的总体安全协调人和监督人由实验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本科教学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落实和监管,制定和督促本科教学实验室具体的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全面负责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协助完成本科生的入学安全教育和培训;
2)学部四楼公共仪器平台的实验室安全总体的安全协调人和监督人由实验中心副主任担任;负责四楼公共仪器平台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落实,制定公共仪器平台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全面监督四楼公共仪器平台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3)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科研实验室的总体安全协调和监督,确定科研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责任人,根据课题研究特点,制定团队内部的安全管理细则,负责团队研究生入学安全教育以及更加具体的安全培训;
第三级 各实验室具体工作人员:包括参加实验室工作的老师和实验的学生(为直接安全责任人)。
1)本科实验教学:
各专业课程负责人:
审核实验课程内容安全性的评判;
实验课程指导教师:
负责学生具体的实验课程中的安全教育与监督,根据课程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范和要求,其他责任和要求参见《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实验室的管理员:
负责管理实验室的卫生与安全,协助实验课指导教师监督管理学生的安全,遇到突发安全事故,协助实验课指导教师及时进行处理。其他责任和要求参见《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2)大型仪器测试平台:
管理员全面负责管理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制定详细的仪器管理安全细则,负责对使用仪器学生的具体安全培训,其他责任和要求参见《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3)科研团队: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管理实验室具体的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负责管理实验室的日常卫生,负责本实验室所有涉及到的安全细则(包括危化品、仪器设备、气体、废液等)
4)开展实验的学生
学生是开展实验活动的主体,是直接的安全责任人,具体责任和要求参见《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部实验室安全学生守则》